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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项目申报说明
  • 文:Rcite
  • 2009-10-12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2008年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项目申报说明
2008年度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项目申报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附件1)
2、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附件2)
(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附件3)
1、新增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2、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三)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附件4)
(四)高水平科研项目: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附件5)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教育厅科研处网站(网址:http://kyc.gdhed.edu.cn)。
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
2008-07-09
附件1: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报说明.rar
附件2: 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说明.rar
附件3: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说明.rar
附件4: 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说明.rar
附件5: 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报说明.rar
附件3: 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说明
(一) 新增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
1、申报条件
(1)今年新增3个左右人文社科基地,申报条件及要求参照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2)有关高校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有关文件和要求,认真组织论证,推荐条件成熟的研究机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有博士授权的高校最多可申报2个,有硕士授权的高校只能申报1个。对于特色和优势明显,现有基础扎实的地方高校研究机构,鼓励以省市共建形式申报。申请新增基地不得与现有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复。
2、评审工作
采取专家通讯评审和专家实地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申报
今年对已有重点研究基地两个重大项目的申报,1个由所在基地自由申报,1个实行招投标,且以团队项目进行,招标课题及简要说明由各重点研究基地报送,经我厅确认后在网上公布(附件1、2)。
1、团队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较显著成绩,或活跃在某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2)团队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核心成员之间有良好的合(协)作关系。学术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项目的研究工作。
(3)学术带头人政治强、学术造诣高,并具有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课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珠江学者等优秀科研人员积极带头申报。
(4)团队一般应有3-5位核心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最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研究团体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的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在读研究生及在站博士后作为非核心成员参与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总数控制在5-10人。
每一名核心成员相当于一个省内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实际参与承担项目的研究工作。核心成员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个团队项目。
2、投标者必须按招标课题投标,不得自行改动招标课题名称。投标者应实事求是地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团队项目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附件3),由学校盖章后,将原件一份面交或邮寄至项目招标主持部门。
3、评审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创新团队项目采取通讯和会议评审及投标者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重大项目采取通讯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确定的中标者,须与招标课题所在重点基地主任(所长)签订人员聘任合同,作为该重点基地的一名兼职人员,其聘任合同报送教育厅科研处。项目经费使用由重点基地与中标者协商,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该重点基地。
凡正在承担省基地重大项目且未提交结项鉴定材料的项目主持人,既不能参与自由申报,也不能参与投标。
4、材料报送
申报新增人文社科基地的高校,应按规定填写好《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附件4)(一式10份),与附件材料一式2份,上报前须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申报新增人文社科基地及基地重大项目的高校,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5)一式10份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一并报送。基地申报单位须填写《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一览表》(附件6)。
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投标者,须上报学校盖章后的《投标书》原件1份、复印件9份,在规定期限内密封送达或邮寄至省教育厅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503室)。我厅主管人员将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
凡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2008年度广东高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7)。
报送材料时,申报新增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校,必须提供学校对申报机构1:1.5的配套经费到位证明一份;尚未有省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校,须报送本校文科科研改革实施方案(须含文科科研改革方案及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等内容)一式2份,否则不予受理。
业务联系人: 黄黎露,电话:(020)3762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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